可警告的犯規如果隊員違反下列七種法規的任何一種﹐將被警告並出示黃牌﹕
a. 犯有非體育道德行為﹔例如假摔
b. 以語言或行動表示異議﹔例如抗議裁判判決
c. 持續違反規則﹔
d. 延誤比賽重新開始﹔例如在死球時故意把球踢掉
e. 當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開始比賽時﹐不退出規定的距離﹔
f. 未得到裁判員許可進入或重新進入比賽場地﹔
g. 未得到裁判員許可故意離開比賽場地。
不過在一般比賽中,如果你可以形成明顯的攻擊機會,例如說過了這個人就可以傳球給前面的人有射門機會,而此時被對方犯規,對方這時也要吃張黃牌
罰令出場的犯規:Sending-Off Offences
如果隊員違反下列七種法規的任何一種,將被罰令出場並出示紅牌﹕
a. 嚴重犯規﹔從背後鏟人是一個,或是非常故意的踢對手腿部
b. 暴力行為﹔打人
c. 向對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d. 用故意手球破壞對方的進球或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不包括守門員在本方罰球區內)﹔
e. 用可判為任意球或球點球的犯規破壞向本方球門移動著的明顯的進球得分機會﹔假如你晃過了A球員,你就可以直接面對門將射門,這時A球員對你犯規,他就要被紅牌罰下場
f. 使用無禮的、侮辱的或辱罵性的語言﹔
g. 累積兩張黃牌